新型電池洗滌試驗機適用于GB 31241-2014《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第8章規(guī)定的筆記本電腦、手機、照相機、游戲機等手持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組、可能置于口袋中攜帶或使用的便攜式電子產品用的鋰離子電池組、其他便攜式電子產品用可置于口袋中攜帶的電池組及安裝非用戶更換型電池/電池組的手持式電子產品洗滌試驗的檢測設備,其技術指標符合GB 31241-2014相關要求。
新型電池洗滌試驗機
本試驗適用于:
——手持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組;
——可能置于口袋中攜帶或使用的便攜式電子產品用的鋰離子
電池組;
——其他便攜式電子產品用可置于口袋中攜帶的電池組;
——安裝非用戶更換型電池/電池組的手持式電子產品。
將樣品按照4.5.1規(guī)定的試驗方法充滿電后進行本試驗。試驗裝置見附錄E.3。試驗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a)配液:配置pH值為11.0±0.1的溶液(可使用質量分數為0.004%的NaOH溶液),并將溶液加熱至(45±2)℃;
b)浸泡:將樣品固定在轉動裝置上(見附錄E.3),然后將樣品放置在溶液中(電池中心距液面高度為300mm±10mm)浸泡0.5h,試驗過程中保持溶液的溫度為(45±2)℃;
c)攪拌:將樣品固定于轉動裝置上在溶液中轉動0.5h,轉速為60r/min;
d)脫水:移除溶液,轉動10min,轉速為800r/min;
e)烘干:將樣品放置在高溫箱中加熱0.5h,加熱溫度為(45±2)℃;
f)若樣品還能繼續(xù)充放電,則按照4.5規(guī)定的充放電方法繼續(xù)進行一次
電充電循環(huán)后結束試驗;若樣品不能繼續(xù)充放電,則結束試驗。
樣品應不起火、不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