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衡水市人民發(fā)布的《2017-2020年衡水市農(nóng)村氣代煤電代煤工程實施意見》顯示,從2017年5月到2020年4月底,衡水市利用三年的時間,全市范圍內全面推進氣代煤電代煤工程,完成目標區(qū)域內散燃煤“清零”目標。
“煤改電”支持政策:農(nóng)村地區(qū)“電代煤”補助標準。按設備購置安裝(含戶內線路改造)投資的85%給予補貼,每戶補貼金額不超過7400元,省、市、縣分別承擔1/2/、1/4、1/4,其余由用戶承擔。
各縣市區(qū)要針對低收入群體和困難群眾制定具體補貼政策,確保冬季正常取暖。
電價政策:給予采暖期居民用電0.2元/千瓦時補貼,由省、市、縣各承擔1/3,每戶補貼電量1萬千瓦時,補貼政策及標準暫定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