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防護裝置是用屏護方法使人體與生產(chǎn)危險相隔離的裝置。生產(chǎn)中的危險部分包括操作時可能接觸到機器設備的運轉部分,加工材料碎屑可能飛出的地方,機器設備上容易被觸及的帶電部分、高溫部分和輻射熱地帶,以及廠院、工作場所可能引起墜落、跌傷的地方等。其防護裝置是根據(jù)隔離危險因素原理創(chuàng)造的,對預防傷亡事故的發(fā)生起著重要的作用。在機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驗收和使用過程中,都應同時考慮設置必要的安全裝置。
電氣:屏護裝置、漏電保護裝置、斷路器與隔離開關操動機構之間裝設的聯(lián)鎖裝置、電力電容器的開關與其放電負荷之間裝設的聯(lián)鎖裝置等;
防雷:避雷針、避雷線、避雷網(wǎng)、避雷帶、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等;
鍋爐:壓力表、水位計、超溫報警和聯(lián)鎖保護裝置、高低水位警報和低水位聯(lián)鎖保護裝置、鍋爐熄火保護裝置、鍋爐自動控制裝置、排污閥或放水裝置等;
壓力容器:緊急切斷閥等;
機械:固定安全防hu裝置、聯(lián)鎖安全裝置、控制安全裝置、自動安全裝置、隔離安全裝置、可調安全裝置、自動調節(jié)安全裝置、跳閘安全裝置、雙手控制安全裝置等。
技術要求:
(1)固定防hu裝置應該用永jiu固定(通過焊接等)方式或借助緊固件(螺釘、螺栓、螺母等)固定方式,將其固定在所需的地方,若不用工具就不能使其移動或打開。
(2)進出料的開口部分盡可能地小,應滿足安全距離的要求,使人不可能從開口處接觸危險。
(3)活動防hu裝置或防hu裝置的活動體打開時,盡可能與防護的機械借助鉸鏈或導鏈保持連接,防止挪開的防hu裝置或活動體丟失或難以復原。
(4)活動防hu裝置出現(xiàn)喪失安全功能的故障時,被其"抑制"的危險機器功能不可能執(zhí)行或停止執(zhí)行;聯(lián)鎖裝置失效不得導致意外啟動。
(5)它應是進入危險區(qū)的唯yi通道。
(6)它應能有效地防止飛出物的危險。